2023年**区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公告及文件进行如下修正: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3.2条原内容为:第十标段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4.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专业):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现修正为:第十标段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4.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注: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变更,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正为: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正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
四、本更正公告及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此文件不符之处,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8号
联 系 人:张太英
电 话:0451-****52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联系电话:0451-****8888、177****900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