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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变更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9. 补充条款”及“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监理条款第4项
原内容为:4、每标段至少配置监理工程师一名,施工期间全程旁站(现场监理用餐时间若继续施工,应有人替岗补位)。
现变更为:4、每施工标段至少配置监理工程师一名,施工期间全程旁站(现场监理用餐时间若继续施工,应有人替岗补位)。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451-****2456
招标人:****
地址:**宾州镇
联系人:宿海波
联系方式:0451-****24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铁路街、和谐大街、**大街、北兴街围合区域loft6栋14层1414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1-****0269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