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齐齐****粮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钢管等租赁(二次)采购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省齐齐****粮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钢管等租赁(二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二、澄清事项:
**** **省齐齐****粮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钢管等租赁(二次)采购公告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中
原内容为“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两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核实,若第一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实,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竞价时,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现澄清为“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两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核实,若第一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实,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如原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以澄清内容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78****8113
日期: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