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岗区汉水路76-6号****集团****公司开标大厅”现澄清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岗区**大街88号****集团****公司开标大厅”
**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劳务分包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岗区汉水路76-6号****集团****公司开标大厅”现澄清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岗区**大街88号****集团****公司开标大厅”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苏京宇
电 话188****8766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 址****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451-****8888、192****495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苏京宇
电话188****8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经开区**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1-****88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