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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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镇八厂东街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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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试油废弃液、压裂返排液等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 **省**市**县**乡苏家窝棚村采油十厂一矿朝一联合站内 | **市蓝天****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270.8㎡,****处理站处置对象为采油十厂产能区块产生的试油废弃液、压裂返排液,处理规模为480t/d,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5329-2022)标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采油十厂朝一联合站后,直接回注油层。项目总投资784万元,环保投资784万元。 |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废液处理系统出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 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 标及分析方法》 (SY/T5329-2022)标 准后,通过管道输送 至采油十厂朝一联合 站后,直接回注油层,零排放。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对泵类设备加装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分离后产生的污泥直接回到污水储液罐,采油十厂定期清理污水储液罐,拉运至采****处理站处理。分离后产生的浮油、浮渣直接回到污水储液罐,采油十厂定期清理污水储液罐,拉运至采油十厂**沟污泥处 理站再处理;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滤料 均交由资质单 位处理,废包装由厂家回收利用。 废气:本项目卸油池等加盖,不随意敞开;污水储液罐、 气浮撬废液处理撬设施,设备采用撬装密闭形式,满足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位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2 | 州13联加热炉及外输系统中间加热站**工程项目 | **省(自治区)**市**县永乐镇太丰村、宋Ⅱ-4转油站北侧2.3km | ****公司 | **省****公司 | 本项目州13联合站内**3台燃气真空加热炉,**加热炉负荷分别为3MW、3MW、2MW;州13联外输系统中间加热站建设0.35MW真空外输炉2台(运一备一),1台为燃气真空加热炉,1台为燃油燃气两用真空加热炉(备用)。加热站来气由州13-1转至州13联供气管道供气。首端来气在州13-1转进行一级调压后输送至加热站,加热站站内**2台燃气流量计和2套燃气调压装置,运一备一,进行二级调压计量后供加热炉使用,并设燃气紧急切断阀一套。站内**2台燃气流量计,运一备一;**1套燃气调压工艺。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 |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至站内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气:本项目废气烟气经15m烟囱排放,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中间加热站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