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全面做好第九届亚冬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亚冬会期间,结合我区实际,对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区域
1、**文化公园范围外300米内
2、****政府范围外300米内
3、****政府2号院范围外300米内
4、****医院范围外300米内
5、新江小学周边范围外300米内
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一)在禁燃区内,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活动。
(二)在禁燃区内,特殊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
因销售、燃放孔明灯造**全事故或引发火灾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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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