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1+1+1”模式,第一年预算27.3万,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政府采购合同,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如出租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合同。
2.本项目租赁服务费包括2辆车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运行、驾驶员费用、维修、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保险、保养、检车费等)。
3.全年无休通勤。通勤车租赁结算周期为合同开始执行后每满三个月并验收合格后结算。
(1)全年日常线路出车班次为496班次(参照2025年国家节假日计算);
(2)全年节假日线路出车班次为175.5班次(参照2025年国家节假日计算),实际班次以当年节假日天数为准;
(3)每班次出车费用=(年度租赁费用/(全年日常班次+全年节假日班次));
(4)达到出车班次:每季度末支付全年租赁价格的25%;
(5)未达到出车班次:按实际出车班次结算。通勤车租赁费用=每班次出车费用*实际出车班次。
(6)具体出车班次,以采购方记录和查看出租方行车记录进行统计为准。
(7)如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通勤,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通勤车结算以实际出车次数结算。
(8)由始发站到**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换乘站单程视为0.5个班次,出车费用按每班次出车费用的50%进行结算。
4.2条日常线路,需早通勤至单位,下班后原路返回,一个往返为1个班次,共计每日2个班次;1条节假日(每周六日及国家法定假日)线路,需早通勤至单位,载客后原路返回,共计每日1.5个班次。
(1)**哈西线路,需45座及以上大巴车。****中心 6:50—**街7:00—文化宫7:05—省文联7:08—市消防队7:11—****广场)7:15—****大学7:17—清滨路7:30—康宁小****村委会)7:35—福顺尚景7:40—**小区南门7:50—**大街3号地铁口7:55—海**园(E区加油站)8:04—康泰家园东门8:06—群力家园K区4号门8:08—群力家园K区7****超市8:10—群力家园A区8:12—**大道与三环交叉口8:14—哈双北加气站道口8:16—哈双北路—新农镇**村我单位8:30。下班后原路返回。
(2)****线路,需45座及以上大巴车。锦绣家园公交站(**)6:30—商业大学(**)6:35—汇智环球金贸城(**)6:55—松浦观江国际(**)6:58—**十四道街7:05—****税局门口7:13—一面街7:15—经纬街朝鲜百货7:25—安升街五十七中7:27—安和街十八中7:29—新阳路比优特7:32—**城7:35—顾乡比优特7:41—天鹅湾南门7:46—金中环7:48—恒盛豪庭1号门7:50—体育公园地铁3号口7:55—银泰城公交站7:58—****广场8:00—群力大道转盘道8:02—民生尚都祥园公交枢纽站8:04—**大道与三环交叉口8:06—哈双北路—新农镇**村单位8:30。下班后原路返回。
(3)节假日线路,需45座及以上大巴车。2辆通勤车分别从日常线路首发站发车,按照日常线路,行驶至**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换乘站,合并为一辆车,经哈双北加气站再走哈双北路8:30到达单位,载客后原路返回。
6.通勤时间:工作日,通勤时间不变,返程时间五一假日后改为15:30 ,十一假日后返程时间改为15:00 。节假日期间,早8:30到单位,9点返程。
7.如预成交企业开标时提供的参与项目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保险等资质符合采购方要求方可签订合同。如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出现虚假应标等情形不能满足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则按预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依次顺延,并严惩虚假应标的供应商。
8.出租方提供车辆产权归本企业所有,具备专业技术队伍和高水平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到位,提供安全、高效、快捷、文明的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及时受理采购方的业务咨询、办理、跟踪及质疑、投诉。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应急保障服务方案,以及其他特色服务。
9.出租方企业必须是专业从事道路客运的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客运相关类别),具备较高的市场信誉和良好的经营业绩。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允许出租挂靠车辆,如使用挂靠车辆,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投标时,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出租方提供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出厂的企业自有45座及以上空调大客车,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车辆行驶安全标准的车辆,达到**市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标准,车辆状况良好,无大修,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基本功能如暖风、空调正常运转。出租方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1.车辆必须是45座(含)以上的空调大客车,车辆内外整洁,座椅舒适,配备安全带,车门车窗密闭良好,车内温度适宜。每天交付使用前清洁消毒一次,每周需定期深度清洁消毒一次。每个座椅必须配备便于拆洗的座套,每月更换一次。不得在车辆玻璃、车体粘贴各种标志、车辆告示牌及其他宣传标语,不允许使用黄标车。
12.合同期限内,出租方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修等其他情况需要调整车型,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并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车辆。如未经同意随意变更出租车辆,扣罚出租方当日租赁费50%。
13.合同期限内,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出租方应向租赁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同等条件及以上的备用车辆为采购方服务。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国家规**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限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他采购方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方使用。
14.合同期限内,出租方提供的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出租方要定期将车辆保养、检修。如因超期超限保养、检车等造成交通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15.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等全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出租方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要达到每个座位5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须达到30万元以上。出租方报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6.车辆要经过安全部门审核,通勤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完整,完全处于完好使用状态。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处于适用状态。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7.通勤车驾驶员具备A1等级中国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精湛,熟悉**市区道路,服务态度良好,听从采购方对车辆的指挥和调度。
18.驾驶员年龄2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19.驾驶员要求有5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品行端正,有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能够保证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且近3年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出租方投标时,需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0.驾驶员应随身携带驾驶证、身份证等,并保证通讯畅通,服从使用单位调遣,按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卫生保洁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不能疲劳、带病驾驶,不随意停车、停靠、接听电话,如违章驾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21.遵循“专人专车”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统一,仪表得体。出租方需向采购方提供每辆车和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需变更的,需提前告知采购方,并需得到采购方认可,方可更换驾驶员。采购方为驾驶员提供休息场所及午餐(日常线路)。
22.出租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规定的路线、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路线,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急特殊情况电话申请,同意后方可变更。
24.首站不得迟到,中途站点不得提前通过不等客,如发生以上情况,出租方必须支付采购方乘坐此线路全部工作人员的出租车费用。除天气原因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通勤车首站不得迟到,每发生一次,扣罚出租方当日租赁费50%。
25.如遇政策调整或单位职能改变,亦或财政不再支付通勤车租赁费用,通勤服务自动终止,剩余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租赁费用,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通勤车服务。
2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7.以上要求与行业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