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配备:代课教师4人,足球教练员1人,打印员1人,后勤工人1名、门卫2名,宿舍管理员3名,宿舍保洁2人,共计14名服务人员。 二、合同期限:12个月(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不允许弹性工作制,不允许采用非全日制形式。 (一)后勤工人服务标准:各种日常校园维修,要求掌握水电维修技能。 (二)门卫服务标准: 具有保安员资格证,服从学校人员安排,白天做好接待工作,登记好来访人员相关信息,其他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服务工作,由政教处随机安排。 (三)宿舍保洁服务标准: 负责学生公寓卫生打扫,其中1人同时负责教师办公楼卫生打扫,其他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服务工作,由政教处随机安排。 (四)宿舍管理员服务标准: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需要值夜班。 (五)打印员服务标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并有相关专资格证书 (六)足球教练员服务标准:具备专业足球教练员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带队、训练比赛资格。 (七)代课教师服务标准:具备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经验 三、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需本市常住人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材料)。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学习能力强;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吃苦耐劳,热情服务;服从岗位安排以及岗位调整、调动。 3.身体健康(提供相关材料),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其他要求: 1.乙方需参照甲方提供工资水平给予服务人员工资,并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工资标准请提前联系甲方) 2.服务价款金额已包含社会保险及其它各种福利、津贴等。 3.****学校现有临时用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