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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病房改造及医疗环境提升项目设计
三、变更内容:
本项目原资质要求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本更正公告隶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周知!
四、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卫星路3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451-****13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大街640号
联 系 人:李丹
电 话:157****881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