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6日--10月20日(3个工作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省**垦区****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6〕28号 | 2026-10-16 |
| 关于牡****公司粮食烘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6〕29号 | 2026-10-16 |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省**垦区****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6〕28号
**省**垦区****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省**垦区****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农场。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原工程依托1台3t/h燃煤热风炉,并建有1座烘干塔、1座库房、2座**仓及1座加工车间(已闲置),年烘干玉米10000t、加工玉米12000t。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1台3t/h燃煤热风炉,**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冬季采用电取暖,并安装相关环保设备。改造后预计年烘干玉米60000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期扬尘为设备拆除和安装时产生的粉尘,采取厂房大门关闭,厂区内施工区域、运输道路每日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车辆应选用尾气达标运输车辆进场运输,车辆进场前做好检修,杜绝超标车辆入场;厂区内降低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原地空转。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生物质热风炉烟气,以及物料装卸运输、输送、筛分、烘干、灰渣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压块颗粒。热风炉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烟囱排放,烟尘(颗粒物)、烟气黑度、SO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热风炉房灰渣粉尘采取库房封闭,上料、出渣环节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装卸运输粉尘采取原粮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减小装卸高度、选用密闭的输送机和提升机等措施。输送粉尘过程中采用封闭输送。筛分粉尘采用密闭滚动筛且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烘干粉尘经塔体排气口设折流挡板(效率为30%),由塔顶排潮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拆除、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大型设备拆除、吊装、运输作业优先安排工作日白天开展,避开休息时段,并全部布置在现有封闭厂房内部开展,利用厂房墙体天然隔声,降低噪声向外传播;运输车辆****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目标的通行路线;车辆途经敏感点区域限速、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冲击;合理排布施工工序,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集中作业,错峰开展拆除与安装工序,降低噪声叠加效应。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拆除的废旧设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原有****设备厂家回收处理。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筛分产生的劣质粮、生物质灰渣、烘干塔粉尘、布袋粉尘、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筛分产生的劣质粮、烘干塔粉尘和布袋粉尘收集后外售用于饲料。生物质灰渣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在热风炉房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上锁;设置足够的灭火器。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关于牡****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6〕29号
牡****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牡****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镇范家村西(201国道东),总占地面积约为6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3984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原无建筑物。****粮库、热风炉房、办公室等构筑物;**1座烘干能力为200t/d的玉米烘干塔;每组烘干能力为30t/d的水稻烘干塔3组,水稻烘干能力总计为90t/d;**1台3.5MW生物质热风炉及1台1.89MW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和1根15m高烟囱。预计年烘干玉米(潮粮)6000t、水稻2700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期扬尘应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会产生少量尾气,属短暂间歇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生物质热风炉烟气,以及物料装卸输送、筛分、烘干、灰渣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3.5MW生物质热风炉和1台1.89MW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袋装生物质颗粒燃料。两台热风炉不同时运行,共用同一套布袋除尘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排放,烟尘(颗粒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SO2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热风炉房密闭,炉渣出渣等环节的逸散烟尘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排放无组织限值要求。装卸和输送粉尘采取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粮食输送采用全封闭廊道的运量传送带封闭连接。筛分粉尘采用全封闭圆筒清理筛,设备底部呼吸口配备布袋收尘装置(除尘效率99%)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粉尘经塔顶多层折流挡板隔挡沉降后(抑尘效率70%),由塔顶排潮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热风炉灰渣保持灰渣间门窗关闭,定期洒水降尘经采取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材料装卸、土方作业轻拿轻放,减少物料撞击、车辆鸣笛产生的瞬时噪声;场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厂区周边临近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配置消音箱,加强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利用厂区围墙、建筑实体结构等削弱噪声传播,利用距离衰减减小厂界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倾倒地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粮食筛分杂质与圆筒筛收集颗粒物、热风炉灰渣(炉渣和飞灰)、废布袋、烘干塔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粮食筛分杂质、圆筒筛收集颗粒物和烘干颗粒物,有机杂质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综合利用。无机杂质(土砂石、砂砾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热风炉灰渣(炉渣和飞灰)装袋加湿后暂存于灰渣暂存间内,外售于附近农户。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油桶,分类密封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在热风炉房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上锁;设置足够的灭火器。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市**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