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专项审计项目(原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现对原询价公告内容作出如下补充修改:
在原审计工作内容基础上,新增审计内容:我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利润核算、全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核算,具体审计事项如下:
(一)项目整体资金来源与投入审计
核查项目总投资、概算投资、实际累计投入情况;
核实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销售回款、其他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项目资金已收、已付使用情况审计
梳理项目全部到账资金、回款资金、投入资金明细;
分类审计项目支出:前期费、土地成本、工程**费等;
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审批流程,确保账、证、票、合同、进度;
统计项目累计已收款、累计已付款、当期资金使用明细,形成完整资金收支台账。
(三)项目未付资金(应付未付)专项核查
全面梳理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服务费、质保金、规费尾款等全部负债;
逐笔核实未付款形成原因:未达付款节点、未结算、未审计、质保期未到期等,挂账情况、未付款总额、明细清单,形成项目未付资金专项明细表。
报价申请人开展审计工作须包含上述全部新增审计事项,最终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完整反映上述新增审计内容相关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对应整改建议。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现在原递交截止时间基础上增加5个工作日,递交时间窗口顺延5个工作日至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日受理时间仍为每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其余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接收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要求保持不变。
1.本补充公告为原《****内部专项审计项目询价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公告修改内容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公告其余条款、资格要求、报价要求、评审规则等内容继续有效。
2.已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补充、修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文件须按原要求逐页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同步将盖章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3.联系方式不变: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0****9059
接收邮箱:****@qq.com
4.地址:**********国资委办公楼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