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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公告是《**市****基地生物有机肥购置公开遴选公告》(2026年10月14日发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变更依据及内容
依据农业行业标准NY884-2012《生物有机肥》,该标准未将中微量元素列为生物有机肥强制性核心指标,现对采购技术要求及评审规则调整如下:
1.原公告采购内容“生物有机肥(含有机质、功能微生物菌剂、中微量元素,适用于蔬菜种植基施)”更正为:生物有机肥(含有机质、功能微生物菌剂,适用于蔬菜种植基施),取消中微量元素作为产品必备指标的要求。
2.产品含有中微量元素调整为评审加分项:供应商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载明含有中微量元素的,在综合评审环节予以加分;无中微量元素检测数据不扣分,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同步修订附件1《生物有机肥采购技术需求书》,修订后的附件为本项目有效技术文件。
4.报价方式统一按每亩单价进行报价,每亩报价不高于330元。
二、时间安排
1.补充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3.递交邮箱不变:****@163.com。
三、其他事项
原公告资格条件、报价限价、供货、验收、结算、违约责任、联系方式等其余全部内容不变。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材料并重新发送,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收到邮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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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