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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天)。
联系电话:0467-****509(环评排放室)
通讯地址:**省**市**市**东街127****环境局
邮 编:158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迎春林业局2台20吨燃煤锅炉建设项目 | **省**市**市迎春镇****现有厂区内 | **** | 依托现有锅炉房,**14MW燃煤锅炉2台;**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设备、减振降噪等环保设施。 | 施工期、运营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