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拟对**县******社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政府2号院6号楼4楼6404室;
电话:0452-****515;
邮编:161600;
电子邮箱:ksgbzmz@163.com;
项目名称:**县******社烘干塔建设项目
单位:**县******社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南街路东
环评机构:**市****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厂区总占地面积11000m2,本项目扩建烘干塔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烘干塔、热风炉房、仓库,年烘干玉米20000t。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运营期热风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及热风炉房门窗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项目热风炉烟气中氮氧化物许可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3、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污染物排****处理厂进水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从严)。
4、固体废物:(1)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中相关要求。
(3)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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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