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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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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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环境局

电话:****601

邮编:161299

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众参与 情况

批复意见

1

******一场水肥还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县**湾镇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县**湾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14000m,设置1万亩(总面积****667m2)消纳草地一处,为一般草地,沼液年利用量229358m3;设置0.03万亩(总面积200000m2)消纳林地一处,为一般林地,沼液年利用量1100m3。沼液施肥需在夏季、秋季结合天气和植物需求,采取喷灌方式间断性施肥,单次少量,分次还施,避免在雨季或非作物生长季施肥,确保单位面积年施氮量不超过作物需求量。同时,要保证单次施用沼液及时下渗,禁止出现地表径流。项目总投资259.17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86%。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管网施工主要为顶管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及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肥期恶臭气体自然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作业。本项目所需设备****公司院内既有设备,沼液消纳区无固定声源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2类昼间标准。

(四)防沙治沙措施。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五)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加强对管线巡察养护,严防污染物对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