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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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齐齐哈****水厂**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齐齐哈****水厂**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28

邮编:16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齐齐哈****水厂**工程项目

净水厂位于**区东部,区府路以东、铁路以**域,原******管理处院内。

****

**省****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三个部分,其中取水工程为**5眼取水井,配套建设深井泵房;输水工程包括井间联络管及输水主管,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DN300~DN900,总长450m,直埋敷设,埋深2.5m;净水厂工程包括净水间、**池、消毒间等,日供水能力1万m3/d。****泵站不在本次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287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洗井废水、试压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中,沉淀后上层**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入齐齐哈****处理厂,符合齐齐哈****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减少废气排放。运营期:项目涉及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完成,化验室配套机械通风系统,废气经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机油、酸洗废液、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于专用密封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气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和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修和维护,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风机的维护,采取有效减振、隔声和降噪等措施,净水厂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土地平整及基础开挖挖方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隔油池分离的污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盛装,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铁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滤料,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食盐电解槽酸洗废液、废机油分类收集于专用密封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弃包装物、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水源地地下水污染、净水药剂泄漏及废水事故排放,各类风险发生概率低,影响范围与程度可控。在严格落实上述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与联动机制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是

同意





****环境局
2026年10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