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爱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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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22 11: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洗煤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6-****117 传真:0456-****116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境综合管理股(164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洗煤厂建设项目

**省****农场****煤矿**内

****

******公司

本项目属于********煤矿60万吨/年煤炭开采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煤矿**内,由于煤炭开采过程产生少量土煤(土状褐煤)含泥量高,直接外销难以满足用户煤质指标要求,因此建设此项目提高煤炭利用效率。**1条生产能力为3000t/a的原煤(土状褐煤)洗选生产线,利用水力的冲击和洗煤机的旋转下完成洗煤工作。

施工期:1.废气

(1)封闭施工现场,既可有效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

(2)施工中所用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篷布,并在运输时减速慢行。

(3)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在堆放过程中应用苫布盖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

2、废水

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市政清掏拉运。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如液压机械较燃油机械平稳,噪声低10dB(A)以上。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在远离场界位置。

(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消声装置。

(4)运输车辆经过场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夜间(22:00~6:00)停运。

4、固体废物

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消纳。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2t/d,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生产时封闭,定期洒水降尘,采用抑尘网遮盖。

原煤贮存--部分进筒仓或全封闭的贮煤场。其他进设有挡风抑尘措施和洒水喷淋的装置。本项目土煤堆场设置抑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原煤运输--由厢式货运汽车****煤厂的储煤设施,选煤厂到公路间道路必须硬化,煤厂到公路间道路硬化、洒水。

筛分分级--破碎机、筛分机加集气罩并设有除尘机组、带式转运机、转载点设喷雾降尘系统。本项目无破碎工序,筛分处封闭建设,定期洒水降尘;原煤输送时输送带上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精煤、中煤、矸石、煤泥贮存--精煤、中煤、矸石分别进入封闭的精煤仓、中煤仓、矸石仓或封闭的贮场,多余矸石进入排矸场处置,煤泥经压滤处理后进入封闭的煤泥贮存场。本项目无矸石产生,成品煤存放于产品堆场,煤泥(含煤量较少),不作为副产品,集中收集,存放于**内排土场晾晒,后期用于**生态修复。

2.废水

本项目洗煤废水采用闭路循环水洗煤工艺,接近零排放,项目洗煤水从洗煤机出来后直接排入循环水池内,经过投加絮凝剂,使细小的颗粒絮凝沉淀,上清液循环用于生产,上清液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循环水池中沉淀后形成底泥,定期清掏,外售综合利用,沉淀后**用泵提升至洗煤机内,用于洗选使用。

3.噪声

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

②生产设备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防止机械摩擦造成噪声污染。

③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减少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门窗封闭、墙面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煤泥集中收集,存放于**内排土场晾晒,后期用于**生态修复;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等,本项目依托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场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标准(GB15562.2-1995)及其2023年修改单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指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设置独立封闭区域,贮存区内设置围堰、导流沟及应急收集托盘,防止废液泄漏外溢。地面与裙脚采用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cm/s),或至少 2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防渗技术要求严格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23)中有关防渗要求,可有效防范废矿物油泄漏渗入地下水。

一般防渗区:洗煤区域、辅料库房、土煤堆场、产品堆场、循环水池、**池池体,做一般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1.0×10cm/s,防止洗煤废水、雨水淋溶物料产生的渗滤液下渗。

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仅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除硬件防渗工程外,同步配套管理防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落实每日巡检、季度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防渗层、围堰、导流设施完好性,及时处置容器破损、物料泄漏问题;循环水池、**池定期巡检池体有无开裂渗漏;堆场物料采用抑尘网遮盖、洒水抑尘,减少雨水淋溶产生渗滤液。在正常工况下,各区域防渗体系完好,污染物下渗途径被有效阻断;即使发生少量物料泄漏,围堰、导流收集设施可将泄漏物截留在防控区域内,及时收集处置,避免污染物垂直下渗进入地下含水层。

否

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