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数字化询问系统 | 鼎立宏泰 | 鼎立宏泰DL-P610G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输入源:内置1前1后2路高清摄像机(支持外接摄像机),内置降噪拾音器(支持外接拾音器),内置角色麦克风(语音识别实现笔录问答模式)、HDMI、耳机监听2.实时刻录:光盘刻录,即刻即停,一案一光盘,硬盘备份,光盘导刻光盘异常快速补刻,哈希值;光盘序号双重加密,证据固定防篡改,H265、AAC、MP4格式,通用播放器播放3.语音转写:本机部署,标准普通话识别正确率97%以上,支持≥16kHz、≥8kHz采样率,响应时间≤500毫秒,热词优化、语气词、敏感词过滤、笔录定位编辑、归档、PDF下载4.系统集成:采用高度一体化集成设计,内嵌前后高清≥1080P摄像机、双光驱同步刻录、高精度温湿度采集模块,嵌入式Linux+银河**V10双系统(两套系统独立运行,互不干扰)5.内置硬盘:内置双硬盘≥500GB+500GB,内存≥16GB6.画面刻录:支持多画面合成模式、合成画分辨率≥1920×1080;≥25帧/秒;合成画面高清≥1080P直刻7.播放备份:支持询问谈话案件管理、案件查询、本机回放、光盘/U盘备份、笔录功能8.刻录提示:刻录光盘支持普通DVD光盘刻录,支持蓝光光盘刻录,刻录时间1小时至24小时任选,可设置询问刻录时长提醒9.回放功能:可以在本机直接播放光盘视频,提供暂停,快进、快退、静音导出等功能10.系统功能:支持Linux + 银河**V10双系统,支持WPS笔录模板、可连接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11.画面模式:支持各通道单画面、画中画、三画面、四画面及自定义显示模式,可根据现场使用情况选择性任意调节位置、大小拼接模式选择12.刻录功能:支持询问现场的音视频信息(全景和特写合成画面、温湿度、时间、案件片头)实时双光驱实刻录,硬盘同步录制,双光盘接力刻录;支持无硬盘状态下光盘直刻,支持刻录时间1h至24h自由选择;支持在刻录前自动格式化并检测光盘有效性,对不符合刻录要求的光盘自动弹出功能;刻录结束后自动封盘,封盘时间≤1分钟;支持光盘刻录失败,更换新光盘快速追刻和补刻;支持异常断电,重新起电光盘无需借助硬盘自动恢复光盘内容13.通用性:支持光盘刻录时集成自动播放器,支持在任意电脑上播放光盘中的完整视频,具备连续快进快退、任意时问点检素播放、重点标记检索和时间进度显示功能。播放的声音清晰流畅与画面问步、原声、不失真。光盘插放时可查看摘要信息。14.画面叠加:支持光盘刻录、支持3合1画面(被询问人特写、询问人特写和询问全场景,被谈话人为特写为主画面)视频及接入的音频,合成视频叠加显示时间、温度和湿度等信息15.哈希值:光盘同步停止刻录后即生成视频文件唯一哈希值,并写入光盘内,并确保两个光盘哈希值一致,音视频文件内容一致,防篡改16.笔录:内置智能笔录系统,语音识别自动转写笔录,支持询问案件信息输入,笔录结束连接打印机及时打印。17.重点标记:录制过程中打上重点标记,支持重点标记索引,在设备播放时,可以选择重点标记,快速定位到询问重点标记时间进行播放18.音频可视化:支持音频信号模拟成动态的可视化图形,同步显示在视频画面中,可即时了解音频信息采集状态19.证据输入:内置高清证据采集模块,支持≥1280×1024、≥1920×1080高分辨率,≥25帧/秒的视频证据采集★20.整套包装:审讯同录系统1套、语音识别/智能笔录软件1套、外置摄像机2台/三脚架2个/电源适配器1个/拉杆箱1个★21.符合GA/T 882-2014行业标准。报价时需提供检验报告。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