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现就名下房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报名参与,现就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次招租要求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失信记录,****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及履约的能力。
二、招租范围
**区**路9号塔楼附2号22层12套住宅,招租面积1013.21㎡,租赁底价为10元/㎡/月,租赁期限面议,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
三、招租公示及报名登记
(一)公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月5日。招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可进行报名登记(工作日);首次报名登记截止日为2026年11月5日17:30。若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持续进行招租登记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止。
(二)确定承租方的方式:报名登记结束后,若仅有1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可直接与报名人签订租赁合同;若有2人及2人以上报名,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
四、租赁须知
(一)本次招租所有物业均按房屋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租赁资产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权属状况、周边配套、经营环境、使用限制及基础图文资料等进行实地踏勘和全面核查,充分评估租赁风险、经营风险及相关成本。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完全知晓资产现状、认可全部租赁条件,后续不得以资产现状问题为由提出减免租金、索赔、退租等诉求。
(二)为保障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防范诈骗风险,本次招租信息、咨询沟通、报名对接均以我司公示的官方联系方式为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中介、私下渠道对接洽谈,凡非官方渠道产生的沟通、交易及相关纠纷,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告内容若需补充、更正或调整,将由我司发布补充公告、更正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司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解释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可通过我司微信公众号、现场张贴等渠道获取招租详情,招商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3-****4657。
(二)本公告为招租要约邀请,不构成租赁合同组成部分,最终权利义务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