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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3607.6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3607.6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共计11宗标的) | ||||||
| 标的位置 |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 | ||||||
| 标的面积 | 3607.65亩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使用现状 | 林地为苹果、梨子、杏子混合经济林,果树树龄5年,树势健壮,连续多年稳产丰产,处于生长期及盛果期,苹果和少许梨子现待采摘。 | ||||||
| 流转标的用途 | 只能用于发展林果业(均林下可套种不超过40厘米以上的特色作物例如:西瓜,土豆等)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流转底价 | 详见下表 | ||||
| 流转期限 | 10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 | ||||||
| 备注 | 各标的均存在递增情形:每2年为一个价款调整周期,后续每一周期流转价款在上一周期价款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亩/年。 | ||||||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 | 挂牌底价 | 竞拍保证金 | 备注 | ||
| 标的一: (1700)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148.73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148.73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59492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二: (1701)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334.39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林地 南至:耕地 西至:房屋 北至:林地 | 334.39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33756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三: (1702)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353.99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林地 南至:耕地 西至:房屋 北至:林地 | 353.99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41596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四: (1703)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352.01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林地南至:林地 西至:耕地 北至:林地 | 352.0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40804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五: (1704)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420.0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林地 南至:林地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420.0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68020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六: (1705)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567.6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耕地 | 567.6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227060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七: (1706)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267.2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林地 西至:林地 北至:耕地 | 267.2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06900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八: (1707)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267.54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林地 西至:林地 北至:林地 | 267.54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107016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九: (1708)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549.76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林地 西至:林地 北至:林地 | 549.76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219904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十: (1709)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217.21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林地 南至:耕地 西至:房屋 北至:林地 | 217.2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86884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十一: (1710) **县阿克塔什镇**巴格村129.07亩林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 南至:耕地 西至:耕地 北至:林地 | 129.07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400元/ 亩/年 | 51628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8600 8011 2010 1148 3230 3 开户银行:****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 (2)按年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 3.此流转标的水电路齐全,道路通畅,取水方式为渠水取水、滴灌灌溉及机井取水。地上附属有10个机井为标的一、标的二、标的三、标的四、标的五、标的六、标的七、标的八、标的九、每个标的各一个,标的十、标的十一共用1个机井;滴灌设施每一个标的均有;机井权属均为村集体所有,受让方可按需使用,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此流转各标的均只能用于发展林果业(均林下可套种不超过40厘米以上的特色作物例如:西瓜,土豆等)。 5.地膜须上交至转出方统一处理。 6.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此标的。 7.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不包含地埂。 8.此流转标的存在递增情形具体为:流转年限为10年。流转价款实行周期递增模式,每2年为一个价款调整周期,后续每一周期流转价款在上一周期价款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亩/年。递增规则全部纳入合同刚性执行。 9.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10.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1.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 12.此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3.受让方须于每季林果收获后 15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4.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5.流转标的林地为苹果、梨子、杏子混合经济林,果树树龄5年,树势健壮,连续多年稳产丰产,处于生长期及盛果期,苹果和少许梨子现待采摘。标的一、标的二、标的三、标的五、标的六、标的七、标的十一范围内均已种植若干苹果树;标的四范围内已种植若干杏子树;标的八、标的九,标的十范围内均已种植若干梨子树,前述果树所有权属归村集体所有,流转期限内果树产生的经济收入、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由受让方户承担,受让方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流转标的范围内已种植的果树。 16.最终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200000元(贰拾万元整)的押金。交至****账户,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行为,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特别提醒:鉴于押金系转出方与受让方在签署租赁协议时自行约定并缴纳,押金由转出方直接收取、保管及退还,农交中心不承担押金监管、返还或连带责任) 17.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18.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登记表所列示的内容。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 |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阿布都沙拉木﹒吐地(188****5011)
****中心联系电话:张萍(182****1323)
组合热丁(166****6960)
******交易中心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