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制服 | 定制勤务T恤 | **部入围企业 | 量体确定 | 件 | 50 | 否 | 是 | 是 | 一、整体要求: 1、颜色:藏蓝色 2、面料:面料成分:65%长绒棉+32%改性粘胶+3%氨纶,平纹针织面料;单位面积质量220-230g/㎡;纱线采用高支精梳长绒棉,丝光处理;布面平整细腻,不易起毛,贴身亲肤透气。禁止使用普梳棉纱、低克重坯布替代。 3、弹性性能:横向弹性回复率≥92%,塑性变形率≤2.5%;5次水洗后弹性回复率≥89%;反复穿着不易松弛、领口不易垮塌变形。 4、物理性能: ⑴断裂强力:经向≥380N,纬向≥320N; ⑵撕破强力:经向≥22N,纬向≥20N; ⑶抗起球等级≥4-5级; ⑷耐摩擦耐磨:干摩擦起毛起球≥4-5级; ⑸水洗尺寸变化率:横向-3%~+1.5%,纵向-4%~+1.5%; ⑹领口耐疲劳:反复拉伸后不松垮、卷边。 5、安全生态指标:贴身衣物,严于GB 18401-2010 A类;甲醛含量≤20mg/kg;PH值4.0-6.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无异味,无荧光增白剂。 6、色牢度指标:耐水洗色牢度:变色、沾色≥4-5级;耐汗渍色牢度:变色、沾色≥4-5级;耐干摩擦色牢度≥4-5级;耐湿摩擦色牢度≥4级;耐日晒色牢度≥5级;耐刷洗色牢度≥4级;多次洗涤不易褪色、沾色。 7、工艺及辅料: 工艺:精裁包缝工艺,领口加固罗纹,下摆、袖口双线包边;车缝平整,无跳线、跳针;胸前配置刺绣标识,图案样式由采购人提供;刺绣走线密实、线头清理干净,不扎皮肤,刺绣牢固,经多次洗涤不起毛、脱线、翘边,刺绣底衬柔软不磨肤。 辅料:高弹锦纶弹力罗纹领口;环保高强缝纫线;织唛洗水唛齐全,标识执行GB/T 2986,信息标识完整规范,标注成分、安全类别A类。 二:样品提交要求: 本项目仅凭文字参数难以完整判别产品材质、做工、外观质感。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向采购人线下递交样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每款样品均需提交产品面料及成品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样品名称:定制勤务T恤 数量:定制勤务T恤5件 样品规格:男款号型:170/92、175/96、180/100、185/104;女款号型:165/88 递交地点:**省**市沿河街6号**局 采购人对样品验收合格后,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密封封存,作为本项目到货履约验收的重要实物比对依据。项目履约全部验收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封存样品,逾期未取回视为自动放弃处置。 样品展示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在样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成交供应商名称。 三、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供货验收时提供核心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备查)。货物应随货物配送产品合格证。 2、****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产品进行检测验收。 3、验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货物数量跟供货清单一致; (2)货物与供货清单提供的技术指标相符,型号一致; (3)供货服务符合要求;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验收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出现质量缺陷等问题,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解决,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直到验收合格为准。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项目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的材质、工艺、外观质量不得低于封存样品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样品参数,采购人有权退货(货物由中标人自行领回),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金额30%赔付甲方。 四、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根据甲方安排,在规**期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量体,并一天内完成量体,量体结束后10日内完成供货,由此产生的人员差旅费、供货物流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付服务或者项目延期,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金额30%赔付甲方。 五、质保要求: 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成交供应商应于7日内负责调换。标的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后一年内,如发现原材料及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出现面料松弛鼓包、衣领变形、开线、面料起毛、辅料损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更换,并承担全部往返物流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包退。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