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顺达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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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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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3

******县439高地铁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单位、个人、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省****县十八站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7——****86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 81024_665329.html(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