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467-****827 传真:0467-****768
通讯地址:**市迎宾街2****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兴凯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市**河知一桥湿地项目Ι期项目 | **省**市**市**河知一桥南侧 | **** | 该项目属**工程,位于**省**市**市**河知一桥南侧。项目利用原有坑地构建自然型湿地,湿地建设总面积约为81.68万㎡,**引水渠道1675m,**排水渠道612m,设置25处进出水口等。项目总投资992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5.21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物料堆存进行苫盖,运输车辆进出进行车轮冲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处理厂处理。涉水工程采取围堰施工方式,严禁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湿地。运行期巡检人员依托附近村屯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限制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平整场地,弃土堆放在弃土场,不长期堆存,及时清运,用于建筑工程用土、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用土。可回收建筑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置,无法回收利用部****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产生的挖方及时清运,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依照功能分区的特点和需求搭配植物景观,进行河滩水生植被恢复,种植有污染物净化能力的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灌木类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