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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利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依据《关于黑龙****医院参加**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通知(黑卫医发〔2024〕44号)》、《黑龙****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 号)》文件要求,****医院****医院)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我院参与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名单公示如下:
以下情况,医院可不予以互认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需求的;
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六、对已有检查检验结果存疑的;
七、患者或其亲属要求进一步检查的;
八、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疗要求的;
九、系统数据异常或错误的;
十、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是一项利民**的重要举措,我院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强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形成常态化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确保互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