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大同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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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927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 编:1635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油厂2026年太一联合站储罐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省**市**区太一联合站

****

**环润****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拆除1座1000m3污水沉降罐、1座1000m3含水油事故罐及配套设施,拆除已建210m土防火堤。**1座1000m3污水沉降罐、1座1000m3事故罐及配套设施,**钢筋混凝土防火堤。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罐体涂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①定期洒水清扫;②车辆、堆料使用防尘布遮盖;③合理安排工期;④优先选用低VOCs含量涂料。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设备运行时应保持密闭,定期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控制烃类气体的无组织挥发。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站内原有防渗旱厕,采用罐车抽排拉运至**4#污水站,通过管网排入**市****公司,达标排放。试压、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临时管道输至太一联污水站处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运行期无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选择避开居民区的路线,车辆减少鸣笛,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站内机泵,采取设置隔声门窗、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集中****采油厂****填埋场处理;废旧设备、****油厂资产库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废油漆桶送采油五厂危废存储库暂存;含油污泥送杏Ⅴ-Ⅱ****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含油废防渗****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含油污泥、含油废防渗布等。含油污泥通过罐车运送至杏Ⅴ-Ⅱ****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再委托****处置。含油废****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