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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现将《**市自贸区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