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县2024年国有林管护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完成项目资金审计核查,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取绩效评价(含资金审计)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同步实施资金审计核查。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规范性,以及项目管护产出、实施成效开展评价与核查;全面核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会计核算各环节,梳理发现问题,分别形成绩效评价结论、资金审计核查意见;编制出具独立的绩效评价报告(含资金审计核查内容),成果完整满足主管部门项目验收、档案归档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及后续监督问询核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情况说明、佐证资料及补充材料,完整留存全套绩效评价及资金审计核查工作底稿。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最高限价6.6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资金来源:**县2024年国有林管护项目(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该费用包含绩效评价及资金审计全部相关支出。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人工费、现场实地核查费、报告编制费、资料印刷费、差旅、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文件应当包含:①报价函(含总价及费用明细,列明绩效评价、资金审计分项费用);②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林业、生态管护类项目绩效评价或财政资金审计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复印件);④项目团队配置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含本单位在职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提供在职佐证材料;同时明确绩效评价主评人员配置);⑤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绩效评价及审计核查工作独立性承诺函。 全部报价材料应当整理完整、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备****事务所执业证书,熟悉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监管等相关政策,具有林业类项目绩效评价或财政资金审计相关工作业绩;
(三)项目团队至少配备1 名本单位在职注册会计师负责资金审计核查工作,同时配备熟悉林草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评价人员,熟悉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及审计相关规范;
(四)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单位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与本项目不存在利害关系,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项目业务数据、管护资料做好保密管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绩效评价及资金审计核查业务。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班****林场)**街44号;报价文件可邮寄递交(邮寄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3日
开启地点:**县林业和草原站一楼会议室
备注:邮寄递交的,请充分考虑物流时效,逾期送达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本次询价在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履约全部要求基础上,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评审,综合考量服务实施方案(绩效评价、资金审计核查方案)、机构综合实力、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同类项目业绩、履约保障措施、报价水平等因素,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德华 联系电话:15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