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长寿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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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4MA1BDLTW3W付广有
崔晗**省**市**市
**省**市**市卫国乡保家村高水饭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C1311-C1311-稻谷加工
**省**市**市 卫国乡保家村高水饭屯
经度:127.389420 纬度: 45.013490****环境局
2026-06-17
哈环五审表〔2026〕41号****
2025-08-285000
70****
****0184MA1BDLTW3W****
****0184MA1BDLTW3W******公司
****0109MABYPAC67K2026-08-15
2026-08-312026-09-01
2026-09-212026-10-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21IDn6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占地面积54057.56m2,建筑面积:29442m2,年加工水稻120000t(其中需烘干水稻9000t),建设1台180万大卡的燃生物质热风炉,5台烘干能力为30t/d的烘干机,**2条大米加工生产线本项目占地面积54057.56m2,建筑面积:29442m2,年加工水稻120000t(其中需烘干水稻9000t),建设1台180万大卡的燃生物质热风炉,5台烘干能力为30t/d的烘干机,**2条大米加工生产线。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烘干工艺:从农户收购来的水稻(含水率30%)首先进入圆筒初清筛进行筛分,经筛分后的水稻经输送带输送至烘干机进行烘干处理,生物质热风炉给烘干机提供热风,烘干后的水稻进入加工工序。 加工工艺:①筛分②去石③砻谷④谷糙分离⑤碾米⑥白米分级⑦色选⑧抛光⑨包装烘干工艺:从农户收购来的水稻(含水率30%)首先进入圆筒初清筛进行筛分,经筛分后的水稻经输送带输送至烘干机进行烘干处理,生物质热风炉给烘干机提供热风,烘干后的水稻进入加工工序。 加工工艺:①筛分②去石③砻谷④谷糙分离⑤碾米⑥白米分级⑦色选⑧抛光⑨包装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热风炉烟气经沉降室+布袋处理后经1根17.5m高烟囱(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热风炉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热风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汞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烘干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烘干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粮食烘干、筛选、加工、装卸、输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通过车间封闭、输送带封闭、装卸区设置遮挡、降低装卸高度、提升机封闭;全封闭清理筛经布袋除尘后定期清理;烘干塔封闭,颗粒物自然沉降;灰渣间封闭,灰渣间内洒水降尘;稻壳仓封闭,设置脉冲除尘器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大米加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式管道输送,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 主要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来减少噪声向环境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碎石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平复回填,综合利用;稻壳和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密闭容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密闭收集箱,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桶外保持洁净,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10cm/s,贮存点外贴明显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点封闭式设计,内部对不同危废分区存放,并使用防渗容器装盛,地面经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热风炉烟气经沉降室+布袋处理后经1根17.5m高烟囱(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热风炉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热风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汞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烘干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烘干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粮食烘干、筛选、加工、装卸、输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通过车间封闭、输送带封闭、装卸区设置遮挡、降低装卸高度、提升机封闭;全封闭清理筛经布袋除尘后定期清理;烘干塔封闭,颗粒物自然沉降;灰渣间封闭,灰渣间内洒水降尘;稻壳仓封闭,设置脉冲除尘器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大米预处理加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式管道输送,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0个15m高的排放口排放;大米深加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式管道输送,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0个12m高的排放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采用外推法得出的限值,再严格50%); 主要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来减少噪声向环境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碎石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平复回填,综合利用;稻壳和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密闭容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密闭收集箱,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桶外保持洁净,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10cm/s,贮存点外贴明显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点封闭式设计,内部对不同危废分区存放,并使用防渗容器装盛,地面经防渗处理。
由1根排气筒改为20个排放口,,均是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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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461 0.576 0 0 0.461 0.461 /
0 1.037 1.699 0 0 1.037 1.037 /
0 0.389 7.029 0 0 0.389 0.389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SO2排放浓度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烘干车间外无组织烟尘排放浓度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烟尘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由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17.5m高烟囱(DA001)排放 热风炉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在11.4mg/m3~12.6mg/m3,二氧化硫浓度在49mg/m3~58mg/m3,林格曼黑度<1级,热风炉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严格50%执行),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严格50%执行)
2 脉冲除尘器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大米加工废气物料通过封闭式管道输送,设备产尘点通过管道与集气口密闭连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集气效率99%)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预处理车间及加工车间排放口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浓度在7.5mg/m3~13.2mg/m3之间,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有组织排放标准;排放速率为0.41kg/h~0.49kg/h,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有组织排放标准(采用外推法得出的限值,再严格50%)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减振、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减速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表1中1类排放标准 厂房隔声、减振、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减速等 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9dB(A)-5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5dB(A)-37dB(A)之间,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表1中1类排放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热风炉炉渣、热风炉布袋收尘、稻壳、脉冲除尘器收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碎石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平复回填,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废抹布、废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执行。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热风炉炉渣、热风炉布袋收尘、稻壳、脉冲除尘器收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碎石全部用于厂区低洼处平复回填,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废抹布、废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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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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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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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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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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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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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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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