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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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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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环境局

电话:****601

邮编:161299

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众参与 情况

批复意见

1

****粮食仓储及烘干扩建项目

**县富海镇宏升村

****

******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县富海镇宏升村。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100t/d烘干塔及4吨燃煤热风炉等生产设备,**一座300t/d粮食烘干塔,配置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以及购置粮食筛分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由原来3000吨提升至100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3%。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涉及土建工程较少,项目施工期短,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及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用热采用电取暖。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以及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原粮装卸、筛分以及输送均在封闭条件下进行;烘干塔塔身排气孔处设置折流挡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房门窗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利用。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筛分杂质集中收集、折流挡板、粮仓地面等收尘定期清理装袋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热风炉灰渣袋装暂存在热风炉房内,外运制肥。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燃料库、灰渣库及热风炉房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加强养护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防污染物对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影响。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2

**县****公司粮食仓储及烘干建设项目

****集团**牧场

**县****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集团****牧场。****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400t/d粮食烘干塔,配置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以及购置粮食筛分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48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5%。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涉及土建工程较少,项目施工期短,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及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用热采用电取暖。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以及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原粮装卸、筛分以及输送均在封闭条件下进行;烘干塔塔身排气孔处设置折流挡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房门窗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利用。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筛分杂质集中收集、折流挡板、粮仓地面等收尘定期清理装袋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热风炉灰渣袋装暂存在热风炉房内,外运制肥。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燃料库、灰渣库及热风炉房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加强养护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防污染物对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影响。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