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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柴河道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