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及设计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及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集农呈(2026)117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其中**13万亩,改造提升7万亩)(最终规划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如本次招标规模大于下达计划,剩余设计面积整体或分批次自动延续至后续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国债等各类型项目)实施。)。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县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及设计 | 勘测及设计 | 公开招标 | 2026年11月 | ****交易中心 | 1264.33 | /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提供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或新入职人员(入职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则提供自入职之日起所有已缴纳月份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和入职时间证明材料(如入职登记表或录用通知书);若为尚未产生社保缴纳记录的新入职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劳动合同和情况说明(说明入职时间及尚未产生社保记录的原因,并承诺其真实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