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监控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及规模:监控设备购置,不包含安装,仅提供设备及调测。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374.6万元,预估税率13%,含税423.298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拟确定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家,100%
4.预计采购实施时间:2026年11月
5.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的媒介: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6.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6.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5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6.6业绩要求:自2025年07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国境内须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视频监控设备类),且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1.发票时间为自2025年07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2.合同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07月01日(不含))。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委员会评审认**果为准;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人业绩,制造商业绩无效;
(3)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公司**省黑名单;
(4)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n/。
6.7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6.8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的核心产品【3KM热成像双光谱云台、4KM热成像双光谱云台】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测,检测标准为GA/T1708-2020,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注:送检单位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商。
6.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是【3KM热成像双光谱云台、4KM热成像双光谱云台、3KM激光补光云台】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
(2)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6.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1年10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10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省“黑名单”的。
6.1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8.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合同正文模板》
9.评审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采购评审标准》
二、意见反馈渠道及征集期限:
1.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人:张伟、孙伟芳
联系电话:130****6667
电子邮箱:****@163.com
2.意见征集期限
自2026年10月29日(公示发布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24时止。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四、附件
1.《技术规范书》
2.《合同正文模板》
3.《采购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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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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