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关于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2114)、《关于开展新一轮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备案工作的通知》(〔2026〕-223)文件要求,**县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
根据《自然**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国自然**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政府同意,****初步决定于2026年12月中旬在****五楼会议室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成果召开听证会,对新一轮即将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面向社会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26年12月中旬。
二、听证会初步确定地点:****五楼会议室,听证会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乡镇政府代表、企业代表等。
四、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拍照、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303办公室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雷、于昊驰
联系电话:0452-****387 151****225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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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