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0-30
| 项目名称 | ****2个标的出租项目(2026年第五批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19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1:**区和兴十一道街牛房小区10号楼2单元101室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 坐落位置 | **区和兴十一道街牛房小区10号楼2单元101室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层数/所在层数 | 详询出租方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出租期限 | 3-5年 (具体出租年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目前状况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年租金为成交金额,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第五年年租金与第四年年租金一致 | 附属设施 | |||
| 出租底价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2:**区南十**街**南小区六号楼车库101号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 坐落位置 | **区南十**街**南小区六号楼车库101号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层数/所在层数 | 详询出租方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出租期限 | 3-5年 (具体出租年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 目前状况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年租金为成交金额,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第五年年租金与第四年年租金一致 | 附属设施 | |||
| 出租底价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 账面值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13 | ||||
| 评估机构 | **正大阳光房地产****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6]第062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正大阳光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6]第062号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11、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出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确认,****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2、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3、因本次出租行为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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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512104C 法定代表人:顾大为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根据与委托方签署的协议,现进行延期公告,本次公告为延期公告,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出租方要求,意向方报名前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方可参加该项目。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竞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6-10-30 09:00 至 2026-11-19 17: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0.1万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26年11月20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彭飞 137****875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0022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市**区**街1号 | |
| 其他 |
附件:出租明细.pdf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6.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6.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合同样本(空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