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一次)
致各投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市**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二、现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文: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6年08月至2026年10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三、其他内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监督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4-****533
招标人:****
地 址:**市****路275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4-****8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大街633-14号AB栋2单元51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3****9366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