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总磷水质自动监测仪 | **卓正 | ZZ-1003 | 台 | 2 | 否 | 是 | 是 | ①测量原理(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在中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使试样消解,将所含磷全部氧化为正磷酸盐,在酸性介质中,正磷酸盐与钼酸铵反应,在锑盐存在下生成磷盐佣**酸后,立即被抗坏血酸还原,生成蓝色的络合物,在700nm处测量吸光度并换算成相应的浓度值。②测量范围:0-1-2mg/L③示值误差:±3.0%④定量下限:≤0.05mg/L⑤重复性:±3.0%⑥24h高浓度漂移:+10.0%⑦模拟输出:4-20 mA⑧数字通讯:RS232/RS485⑨环境温度:5-40℃,环境湿度:≤90%⑩电源:AC(220+10%)V, (50+10%)Hz⑾其他功能:异常提醒,断电不丢失数据;未采到水样和试剂时自动提醒;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废液分离;标样核查;自动标定;自动切换量程;异常复位,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残留液。自动恢复工作状态;⑿其他要求:负责旧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的安装,明确安装人员的资质要求,确保设备安装符合规范,现场调试与操作人员培训期限六个月,并负责调试培训期间设备药剂供给及废液的处置,确保设备运行参数达标、数据采集传输稳定,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质保期五年,中标方需提供全新产品,产品检测报告,厂家授权,中标方提供产品需与甲方需求参数完全相符。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