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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县****林场至**岭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进行了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确认。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县****林场至**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洪梅0469-****091
附件:《**县****林场至**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
****林场至**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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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