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农垦黄海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6年度**农垦黄海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农业农村厅以苏农复〔2026〕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478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25.6万元,省级财政956.4万元。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2026****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建设高标准农田1.594万亩,总投资约4782.0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项目招标,预算价为1269.44万元。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农场一生产区1、2大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泵站3座,排涝沟疏浚6.3公里,梯形渠改造3.13公里,矩形渠**1.4公里,涵闸99座,倒虹吸5座,沟涵5座,分水池1座,机耕路1.1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以项目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准。
(3)当投标人在前面****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不因前面开标、****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同上
2.4本标段预算价:1269.44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205.97万元(水泥路报价不得高于150元/㎡)。
本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时:一标段投标时安全文明措施费125191.93元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及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格式及备注要求进行逐项、合理报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5质量标准:合格。执行**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6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文规定。
3.1.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6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不含河道整治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改建、扩建、改造等。
注: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必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公章,仅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方印章的验收证明文件,不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6.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6.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6.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见本章节。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不得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但****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2.2.1.1项目负责人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2.2.1.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
3.2.2.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组成人员(主要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6年6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主要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及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须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的子专业、技术岗位等涵盖的范围参照《**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能证明岗位能力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岗位证书、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等)等相关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驻场考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特需调整的要办理项目手续,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如发生更换或每月出勤天数少于22天,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省公共**交易网)。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01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标前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正文附件1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3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cn//open/#/login。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下载网址为:相应软件请至**市公****中心下载---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140:8088/(选择**地区))。
(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委员会审查。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专线:025****1967CFCA**专线:180****2568。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7805蔡工153****8096张磊磊153****7667樊红丽156****2340。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政府网(https://www.****.cn/col/col18006/index.html)同步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9437
招标人:****
联系人:陈部长
联系电话: 135****9428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15-****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