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鸡西-鸡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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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467-****827 传真:0467-****768

通讯地址:**市迎宾街2****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道**至**公路****界

至****界段改扩建工程

**省**市**县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市**县境内,路线起于鹤大公路K260+382.547****界处,终于终点至鹤大公路K284+154.233****界处,全长23.767 km,其中改扩建路线21.617 km,维修改造路线2.15 km。设计建设中桥2座、小桥2座、涵洞52道。项目建成后公路等级为二级。项目总投资34905.25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1.3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面层拌和站全封闭作业,沥青落料点、提升、振动筛、拌合器废气经旋风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沥青烟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基层拌和站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整体式全封闭作业,砂石料池堆放进行覆盖,定期洒水降尘,上料仓进行围挡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颗粒物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混凝土拌和站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水体。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贮存库、药剂库采取重点防渗,地面与裙脚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表面防渗处理,基础防渗层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K≤1×10-10cm/s。生产车间、浓缩车间、压滤车间、物料棚、浓缩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防渗旱厕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车辆进出口及主要运输通道使用水泥硬化,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碎石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途径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取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物料运输途经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防止扰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在声环境敏感点和敏感时段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控制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压滤车间和循环水池中经沉淀产生的尾矿泥、粉煤灰筒仓、破碎工序除尘灰,全部集中收集,作为原料用于人造土壤基质生产线。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直接带走。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作业范围、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拆除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