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柜类 | 定制柜 | 无 | 无 | 个 | 175 | 否 | 否 | 是 |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响应)一、产品核心技术参数★1. 采购品类:老人居室生活收纳定制柜(衣柜、鞋柜、电视柜等),本次采购预估柜体投影总面积约175㎡。电子卖场填报计量单位为“个”仅为平台录入限制,本项目计价、结算均按柜体实际合格安装面积(平方米)核算,不以“个”作为计量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采购人现场实际合格安装面积为准。★2.柜体板材:18mm ENF级欧松板;背板:9mm欧松板;响应时须提供对应板材有效的ENF级第三方检测报告。★3.工艺要求:柜体、柜门均采用PUR封闭工艺,环保等级ENF级,甲醛释放量符合国标最高等级要求,无有害污染物释放,板材不易发黄、翘曲、变形。★4.结构外观:适老化设计,全部边角圆角钝化处理,无尖锐棱角,防止老人磕碰受伤。★5.五金配件:配套优质静音稳固五金配件(铰链、滑轨、拉手等),开关顺滑、承重稳定、经久耐用。★6.合规标准:产品须符合GB 28007《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家具安全强制性标准,满足养老机构长期高频使用条件。7.外观质量:柜体安装横平竖直,封边严密,无崩边、划痕、色差、松动、磕碰等外观缺陷。8.使用特性:结构稳固、承重达标,适配老年人使用习惯,收纳功能完善,实现居室物品规整摆放,消除安全隐患。二、商务及服务要求1. 资料提交要求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至电子卖场比价附件栏: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对应板材ENF级第三方质检报告扫描件(报告在有效期内);③产品出厂合格证明;④《供货商品符合采购需求承诺书》或《产品技术偏离表》;⑤《商品售后保障承诺书》;以上5项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存在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2.方案及生产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批量下料生产前,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复尺,结合户型及老人使用需求出具全套设计方案(含平面布局图、效果图、尺寸清单),提交甲方书面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设计方案,乙方不得批量生产。3.拆除、现场施工与环境管控要求★①乙方负责原有老旧柜体拆除工作,拆除柜体构件、废料搬运至甲方院内指定位置堆放,拆除、搬运、垃圾归集、外运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②施工、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我院管理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在老人休息时段(午休、夜间)开展噪音较大的切割、敲打作业,不得干扰老人正常休息与日常生活;施工做好防尘、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原有墙面、门窗、地面等设施。③乙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上楼、就位、安装、调试,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居室整洁。4.安装时间及进度安排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方确定的施工计划组织生产、送货与安装,安装实行分批、分房间推进,分散时间节点。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采取一次性集中施工、短期突击完工的方式实施安装。★②安装顺序由采购方统筹安排:采购方院内现具备条件的空置房间优先安排安装;老人居室安装安排在气温回升、具备开窗通风条件后进行,具体安装批次与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配合。③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分批安装计划,统筹安排生产、运输和安装力量,保证各批次按约定时间进场安装,不得擅自集中施工,避免对院内正常秩序和老人休息造成影响。5.包装、运输及配送服务要求①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具备防潮、防磕碰保护;②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完成送货、安装;③供应商全程免费提供装卸、搬运、上楼、安装服务,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④货物送达时包装完好,随货附带板材检测报告、合格证、图纸资料等。6.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①质保期:本项目产品整体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板材、工艺、五金质量问题出现开裂、变形、五金损坏等故障,由供应商免费上门维修、更换,并承担往返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②响应时效: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采购方质量异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置;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采购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③批量质量问题处置: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全部更换,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样品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样板(板材样板、五金样板),由采购方确认后,再按照采购方确认图纸及样板要求批量生产供货。8.付款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包含现场勘测、方案设计图纸、板材、五金、加工、包装、运输、上楼、原有柜体拆除、安装、垃圾归集清运、成品保护、税费、质保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履约验收货物安装完成后,采购方组织验收,核查货品规格尺寸、板材、五金、封边工艺、适老化圆角、随附资料、现场施工效果等,货品、成品须与采购需求、确认图纸以及确认样板完全一致。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方规定时限内无偿整改返工直至合格,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服务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由采购方出具正式验收报告。四、违约责任①质量违约: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确认图纸或与样板不一致的,须无条件返工、退货或换货,并承担搬运、人工、补货、检测等全部损失;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②逾期交货、逾期完工:供应商逾期送货、逾期完工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③售后违约: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响应处置的,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造成使用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全额承担。④虚假响应: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样板、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列入采购方不良供应商名录,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六、其他说明本采购需求未尽事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子卖场管理规定执行。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