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创公司在管项目2026年度电梯限速器校验及125%载荷制动试验服务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内容:为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公司在管项目电梯开展限速器校验、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服务。其中限速器校验服务约724台,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服务约518台,具体服务电梯台数以采购人实际项目梯量为准。(检测清单详见附件《限速器校验及125%载荷制动试验服务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8.99万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台数据实核算,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总预算价。)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内完成全部约定电梯限速器校验、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修理,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电梯限速器校验服务业绩、电梯 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相关服务业绩各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五)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1、2、3以“信用中国”(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范围
****公司在管部分项目电梯,包含限速器校验约724台、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约518台,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项目电梯量为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校验/试验、数据记录、隐患排查、报告出具及整改配合等。
(二)检测标准
1.国家标准:GB/T 10059-2023《电梯试验方法》、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2-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
2.技术规范: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关于“载荷试验”的规定(如125%静载试验、110%动载试验)。
3.安全规范:实验过程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系
列)相关要求。
(三)服务要求
1.限速器校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相关规定,中标人须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限速器测试仪,在电梯机房内非破坏性地驱动限速器轮,模拟超速状态,分别测量电气开关动作和机械装置动作时的瞬时速度。限速器电气动作速度和机械动作速度均须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2020)第5.6.2.2.1.1条的要求,且电气动作速度应小于机械动作速度。限速器及其相关部件无影响正常功能的裂纹、严重磨损、锈蚀等缺陷。
校验时同步核查:限速器调节部位封记是否完好,运转时有无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限速器轮槽及钢丝绳是否清洁、有无严重油腻;各销轴部位润滑及转动是否灵活;电气开关动作是否正常;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上述核查中发现的缺陷,统一记录于隐患清单并书面告知采购人。
2.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GB/T 7588.1-2020)相关规定,中标人须在轿厢内装载额定载荷125%的合规砝码(砝码由中标人提供、运输及搬运;砝码须经法定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规格数量覆盖各项目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运输搬运全程落实安全防护,防范人员及设施损伤)。
试验前置条件:试验前中标人联合现场维保单位确认制动器状态;制动器存在油污、卡滞、严重磨损等缺陷时,不得开展载荷试验。试验时砝码应在轿厢内均匀布置,严禁偏载;以额定速度下行,试验制动器应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轿厢停止状态,曳引机应无异常振动、声响及损坏。
试验过程中,若轿厢出现持续滑移,应暂停试验,并出具专项隐患说明。试验完成后,中标人须检查轿厢、导轨、钢丝绳等部件有无变形或损坏,并执行空载试运行,确认电梯各项功能恢复正常。
3.人员要求
中标人派出的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电梯修理作业人员证(T证),做到人证一致。现场作业须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统筹现场安全、质量及协调工作。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拟派项目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件。
4.报告要求
中标人须在限速器校验及制动试验全部完成(含整改情况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要求的、内容完整的《限速器校验报告》及《制动试验报告》。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对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隐患处置配合
校验及试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作业可能造成危险或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中标人须立即暂停作业,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出具书面说明,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发现重**全隐患的,须第一时间向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反馈,同步出具隐患整改方案;全部工作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复核确认等相关工作。
6.现场作业管理
(1)中标人现场作业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中标人应当在电梯维保单位配合的基础上实施校验及试验;
(3)现场作业人员须配备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作业全过程须落实安全防护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杜绝违规作业;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恢复设施原有状态。
7.保险要求
中标人负责校验及试验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须为作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其他相关保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保险凭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验收要求
全部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合规性、隐患排查完整性等。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直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两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总价及分项报价,报价总价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投标人另须报分项单价,各分项单价限价如下:电梯限速器校验150元/台,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350元/台。报价清单须按附件格式填写,如投标人报价核算有误,则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进行计算,即单价较低以单价计算,总价较低以总价计算。分项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根据实际清单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价。
(二)报价范围: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设备材料费(含砝码提供及运输搬运)、不合格设备复测费用、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期内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全部电梯限速器校验、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完成,全部报告出具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合格台数核算支付对应款项。中标人未开票或发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小组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有效中标人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六、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报价函;
(三)分项报价清单;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证照复印件;
(六)信誉承诺函;
(七)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八)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工期计划、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等,如有);
(九)投标人认为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七、合同签订与资格取消
中标候选人在询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采购人递补或重新采购的,三年内将不得参加采购人后续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采购人保留向该中标人追偿差价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须保证校验及试验服务质量及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因检测校验数据错误、漏项、虚假作业或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采购人设备故障、安全事故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中标人须承担以下责任:无条件免费复测 / 重校验直至合格,并重新出具符合要求的报告;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第三方索赔、行政罚款等);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全部校验及试验工作(包括未按时提交全套所需材料、证件、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 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服务期间全部作业安全责任由中标人独立承担。因中标人操作不当、安全管理缺失、砝码搬运等原因引发人员伤亡、电梯设备损坏、建筑设施受损等各类安全事故及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负责在约定期限内修复完毕,确保电梯恢复正常运行;若中标人未能及时修复,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四)若中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存在虚假信息、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中标人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 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采购项目。
(五)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支付合同总价款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上述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外)。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提交地点:**市**区天井湖路一****社区3号楼206室;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5:00(**时间);
(三)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现场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
(四)纸质响应文件一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提交并加盖骑缝章;
(五)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二)项目联系人:邹工
(三)联系电话:0551-****7795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40,14:00-17:30
附件:
响应文件.doc
电梯限速器及125%载荷制动试验清单.xlsx
****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