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公司无人智能巡检服务项目-临时
计划编号:
****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12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2027年**(****公司无人智能巡检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
****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依托无人机、机器人等无人智能巡检设备,为**(****公司所管理的生产区域提供无人化巡检技术服务,包括无人(含大型)自动机场巡检,**、吉兰泰联合站轮式、滑轨、送样机器人巡检,无人机正射影像,无人智能巡检平台开发升级及运维,驾驶舱、运输机区域、算力配套的安装调试与接入,负压波联动功能及兴华1网络改造,以及原油管线泄漏实验数据采集、管线运维视频智能分析模型定制开发,用于管线、联合站等巡查、泄漏检测、设施状态监控和数字化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 2.服务地点:华北油田**(****公司所管理的生产区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4.商务计价方式:报下浮系数,暂定服务总金额815.75万元(不含税),****公司无人智能巡检服务合同总金额466.6万元,****公司无人智能巡检服务合同总金额349.15万元,详见最高限价构成表,不含税,所述价格包含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辅材、安装调试费、运费、平台对接费等涉及到的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据实结算;除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其余服务内容具体结算金额以甲方核定的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等情况出具的验收意见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据实结算。
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理由:
经核查,****公司、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中,具备本项目所需无人机、机器人综合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能够自行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中,选择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谈判。
标包数量:
2
项目类别分类:
| 1 | S06 | 信息技术服务 | S0607 | 运行维护服务 | S****000 | 运行维护服务 |
招标范围:
依托无人机、机器人等无人智能巡检设备,为**(****公司所管理的生产区域提供无人化巡检技术服务,包括无人(含大型)自动机场巡检,**、吉兰泰联合站轮式、滑轨、送样机器人巡检,无人机正射影像,无人智能巡检平台开发升级及运维,驾驶舱、运输机区域、算力配套的安装调试与接入,负压波联动功能及兴华1网络改造,以及原油管线泄漏实验数据采集、管线运维视频智能分析模型定制开发,用于管线、联合站等巡查、泄漏检测、设施状态监控和数字化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合格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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