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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镇拟对一批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置,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见附表。
二、信息披露公告期
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
三、报价方式
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采取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报价方式,按价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的,以提交材料时间在先者优先。报价材料包括:报价单(不同类别分类报价)、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公司公章。
四、中标单位义务
1.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资产的清理及运输费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资产运离后,我镇不再承担该批资产的任何责任;
2.资产回收款由中标单位直接向我镇支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6****7244
邮寄地址:****
**镇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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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