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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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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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6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环境局

电话:****601

邮编:161299

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众参与 情况

批复意见

1

预制件生产建设项目

**县**镇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县**镇。项目总占地面积3.45万平方米,分为2个区块,其中:混凝土拌合地块位于原林肥场院内,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地块东、西、北均为闲置厂房,南侧为铁路专用线;预制件生****砖厂院内,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项目东侧、南侧均为空地,****停车场,北侧为商混站。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拌合区块设置原料堆场、水泥筒仓、搅拌站及配套设施,年产混凝土20000立方米;预制件生产区块设置钢筋加工区、预制件浇筑区、成品暂存区,年产U型流水槽25000个,预制涵500个。工程总投资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费用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79%。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及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混凝土拌合区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卸料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进行清洁并适时洒水抑尘;物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严禁露天堆放;搅拌机上料斗设置棚顶,上料过程采取水喷淋措施,原料经全封闭皮带输送,混凝土搅拌主机为封闭式,搅拌机废气经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仓颗粒物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预制件生产区钢筋切割、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25修改单)表3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2处区块生活废水均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利用。混凝土拌合设置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混凝土拌合区沉淀池的沉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预制件生产区钢筋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模具清理的碎渣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2处区块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混凝土拌合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预制件生产区噪声排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地下水保护措施。混凝土拌合区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加强养护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防污染物对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影响。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同意

****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