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利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依据《黑龙****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 号)》文件要求,****大学****医院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我院参与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名单公示如下:互认项目明细表
互认标识
报告单右上角标注“黑HR”,报告单下发标注该项目为**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检验报告单在互认项目前标注“*”,报告单下方标注“*”为**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以下情况,医院可不予以互认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六)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